(三)现场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 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时
2.填报地点:初定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213号)。
3.填报方法:考生根据个人意愿、所学专业、相应资格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个人所报考岗位序号后方的“与总表(附件1)对应岗位代码”栏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填报,每人只可填报一个岗位,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
4.注意事项:填报志愿必须由本人亲自完成,不可委托填报。志愿表一式两份,须考生亲笔签名,花都区卫计局盖章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逾期不参加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填报志愿结果、进入体检人员及相关安排将于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17:30时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都区政府网站卫计局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花都区卫计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可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某岗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报考同类岗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真实性等情况。若考察不及格,则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花都区政府网站卫计局公告栏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七)补录
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报考相应岗位且各科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八)聘用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须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农业户口需办理农转非,非广州户籍人员需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
2.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遵循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原则。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新华、天贵、清布、新街、秀全、雅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其它单位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医疗卫生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5日 -28日 | |
| 2月15日 -3月09日 | |
| 2月15日 -20日 | |
| 2月14日 -22日 |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