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2.考察由区卫计委负责,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聘用人员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须在聘用前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四、政策待遇
(一)在赣州没有住房的,可优惠租住人才住房或享受租房补贴,博士、硕士分别租住2年、3年后可按核定价的80%购买。
(二)博士学位获得者自行解决住房的,来章贡区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住房补贴;除正常的工资待遇外,给予每年6万元的人才特殊津贴,连续发放3年。
(三)博士学位获得者配偶随调的,随调单位可选可谈。
(四)其他政策待遇按照《关于创新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17〕2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聘用后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该年度不计入政策兑现期;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再享受上述政策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原标题: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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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赣州市章贡区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报名表
2.2018赣州市章贡区招聘临床医学高学历人才职位表
赣州市章贡区2018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学
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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