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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育宣传教育中心招聘4人公告(第一批)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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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材料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

2、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面试采用面谈形式,其中电视编导和信息管理员增加实操测试,实操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总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计委公开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

原标题: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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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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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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