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初审情况通过邮箱回复。对于资格初审合格的将于12月22日前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书,请报考者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并于面试当天携带好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对于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最晚于12月21日下午5:00前补全,逾期未补全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主要为结构化面试,设置自由提问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新区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能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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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劳务派遣)
3.报名信息简表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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