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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东阳市事业单位卫生人才招聘考试资讯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9-22 13:55:24| 来源: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2017浙江东阳市事业单位卫生人才招聘考试资讯公告如下:

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2、笔试内容:上午 9: 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笔试科目作答要求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为全主观题或主观题与客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主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纸指定题号的指定位置内作答,作答在试卷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客观题部分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

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为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对象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技能测试)。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协议)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职位在面试基础上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责任编辑:lixue)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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