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自治区职业病医院人事科(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68号)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美娟 闫文瑜
5、报名需带材料:报考人员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职业病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卫计委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资格审查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26日-9月30日。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自治区职业病医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试
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医德医风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科研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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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7日 -15日 | |
| 2月08日 -16日 | |
| 1月30日 -2月15日 | |
| 2月10日 -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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