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发布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接待电话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 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 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将根据需要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监察处)
(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原标题: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2017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
点击下载>>>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方案.xlsx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具体联系方式.xlsx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医疗卫生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7日 -15日 | |
| 2月08日 -16日 | |
| 1月30日 -2月15日 | |
| 2月10日 -18日 |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