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合成
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直接考核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医疗技术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非医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4.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大医院官方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大医院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大医院人力资源处。
政策咨询:0351-
监督电话:035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山西大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附件2:《山西大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山西大医院
2017年9月1日
原公告名:山西大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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