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博士岗位除外),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我院官网公示。
面试工作在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在内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我院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需在我院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实行二次审核制,确保资格审查准确、公正)。面试考官人数为5人,从省人社厅考官库中抽取,其中本院考官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笔试和面试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家三甲综合医院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在我院官网上公示。如无异议,则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卫生计生委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省卫生计生委将结果报省人社厅批复,之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我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七、咨询及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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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2017年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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