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3.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2017年7月31日,最高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必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
4.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5、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有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6、来院考试、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7、本次招聘的人员到岗时间?为2017年9月,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将取消入职资格。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山三院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三院监察科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管理部)
监督电话:(监察科)
原标题: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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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各类人员计划表》
2:《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情况表》
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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