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达“区招聘办”,“区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职位表中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
5、考察时,未能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学历等及其他资格证原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2017年9月30日提供学历及相关证书等);
6、其它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区招聘办”审定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三、其他
(一)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或者考生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招聘简章》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碧江区考试指导中心)
(碧江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碧江区纪委)
原标题:铜仁市碧江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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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职位表
2.2017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类职位表
3.2017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卫生计生类职位表
4.2017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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