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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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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乡镇卫生院人员的聘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合理分配。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等工作,招聘工作完成后,因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出现问题,已经办理了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东川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

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

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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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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