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接受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 4月7日~4月13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至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汕头市金湖路50号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六楼人保科。
(三)报名程序及须提交材料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自贴相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2寸);
5、2017年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3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7、在2014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3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
(四)资格初审:由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发放准考证: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本单位发放准考证。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 4月27日~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发证地点:本人凭身份证到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保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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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 -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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