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十、选岗
在此次招聘中,同一职位(同一岗位代码为同一职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根据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后又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并已选岗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在县招考办的组织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招聘单位召集拟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在指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到单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十四、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
原标题:湄潭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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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湄潭县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湄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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