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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黔西南州卫计委考调事业单位人员7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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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卫计委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调所需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3以内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州卫计委人事科一楼办公室。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进行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集中地点:州卫计委大院。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调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二)州卫计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卫计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考察政审对象。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调资格:

1、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2006年7月1日以后未经州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

6、其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由州卫计委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州卫计委公示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由州卫计委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呈州领导审定后,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调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州卫计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州卫计委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黔西南州卫计委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6年黔西南州卫计委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6年黔西南州卫计委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黔西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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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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