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
〔2008〕17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监察室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2—(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市人社局监察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原标题:蚌埠市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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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6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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