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递补。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6.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四、审核确认和聘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审核确认后,签订服务期合同、办理档案转递、聘用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古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2.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原标题:古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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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古蔺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6年古蔺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医学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古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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