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招聘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法进入阅读模式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法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11-18 10:54:43| 来源:医疗卫生人才网

中公卫生人才网整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关于民法之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希望对您备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所帮助!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在什么人之间发生,谁是权利义务的承受者,都涉及民事主体问题。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还取决于能力,民法将此能力分解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能够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承认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因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类个体,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有时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

更多卫生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请关注中公卫生人才网公共基础知识!

(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55841255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kefu@off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