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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芜湖市卫计委委属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招聘应届毕业生4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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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工作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

面试总分为100分,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设最低平均分数线,最低平均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平均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果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面试考官主要由市相关部门以及各公立医院专家共同组成。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遇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面试加试成绩优先聘用。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后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和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届毕业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芜湖市卫计委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市卫计委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由芜湖市卫计委组织实施,招聘各环节接受芜湖市纪委、市组织人社部门和单位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及报名、综合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及时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市卫计委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2017年芜湖市卫计委委属单位赴全国重点院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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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芜湖市卫计委赴外招聘计划(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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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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