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8、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公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业务能力以及综合能力等。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各招聘单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各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有拟录用考生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毁约,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考试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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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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