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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招聘医学类临床专业研究生及特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山东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招聘医学类临床专业研究生及特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6-30 18:22:32| 来源: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在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东院行政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317室)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初审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2016年7月12日下午5:30在医院人事科门口公示栏张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档案审核等方面情况。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经审查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并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3、聘用人员为医院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医院人员编制控制总量管理,最低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招聘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进人员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聘用人员社会保险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5、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在牡丹区人社局、卫计局指导下,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组织实施,邀请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等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网站()、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请搜索公众号“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并关注添加)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0530—

监督电话:0530—

原标题:2016年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临床相关专业研究生及部分特需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1、2016年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2、2016年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类临床相关专业研究生及部分特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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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1)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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