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医疗卫生招聘 > 考试信息 > 卫生人才招聘 >

2016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6四川成都市双流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05-11 18:19:07| 来源:双流县政府门户网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成都市双流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其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5月26日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5月27日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科目: 报考医学专业岗位的人员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报考会计岗位的人员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 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医学专业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会计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5.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5月25日—5月26日内交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备案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将加分情况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6月14日前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一天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缴费标准:原件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 2 3

(责任编辑:柳杰)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55841255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kefu@off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