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应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我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该岗位考生中依笔试合格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组织实施,秦淮区卫生局人事科监督指导。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面试、实践技能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按合格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公示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我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原则上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首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取得资质或职称证书后,办理转正定级。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本公告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原标题: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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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16年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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