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
(1)每人只能应聘填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应由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有误,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面试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现场回答提问、沟通交流等方式,具体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形成竞争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应聘人员成绩进行公示。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30开始。
面试地点:待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负。
(五)考察。
经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 肖兵)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即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再续签下一年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如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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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5年新蒲新区卫生计生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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