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面试顺序抽签确定后,考生要在抽签顺序表上签名。
③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需要去卫生间的,需经候考工作人员同意后,由1名工作人员陪同往返,不得与他人接触。
④考生的通讯工具,应关机后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如发现不交的,取消考试资格。
⑤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做好准备。考生面试时,由考场工作人员引领到考场面试。
⑥考生进入考场后,主动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如面试题涉及介绍自己的简历时,也不准介绍自己的姓名。面试中,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毕后,请说“回答完毕”。
⑦面试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由考场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休息处,等候面试成绩,听完成绩后即离开考场。
⑧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安排。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作废。
(三)体检
1、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人员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由具有执业资质证者进入体检,如都有执业资质证,由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第1名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由第2名递补,依次类推。
2、体检必须在湄潭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公开招聘检验人员领导小组确认体检结论后,即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开招聘检验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最终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考核录用资格。
3、如体检合格人员不足1人,公开招聘检验人员领导小组按体检第1条之规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
4、如果进入体检人员书面申请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由公开招聘检验人员领导小组按体检第1条之规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体检费用100元,由考生自理。
6、体检时间:2015年10月19早上8:30;体检地点:县妇幼保健院。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公开招聘检验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 对拟聘人员在湄潭政府门户网或湄潭县妇幼保健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检验人员领导小组会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该考生的试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湄潭县妇幼保健院安排到检验科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后自动离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1、试用: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纳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享受单位规定的试用期工资。
2、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纳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实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由甲方负责缴纳单位负责部分的医保、社保、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单位规定执行。
3、解聘: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无条件解聘。
(1)不服从单位或科室领导工作安排者。
(2)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3)有无故旷工者。
原标题:湄潭县妇幼保健院2015年自主公开招聘检验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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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湄潭县妇幼保健院招聘检验人员报名表
湄潭县妇幼保健院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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