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药相关规定: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①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②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③超过有效期的;
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⑤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⑥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考生在复习时注意抓关键词汇,劣药关键点在于含量不足,以及药品外在与规定不符。
在论述中①、②、③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相关,把握有效期定义为10%变质,即可推导出过期药品仅仅是含量不足;④、⑤即为药品外在与规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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