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海门卫计委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面试费100元。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名单在海门卫计委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卫计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在现场一次性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卫计委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5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护理岗位除外)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纪律监督:
七、监督举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
原标题: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差额拨款)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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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工岗位简介表.xls
2.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doc
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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