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各区卫生局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招聘单位的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2015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等相关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南京市卫生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各项成绩的50%。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定向培养单位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培训期间实行实习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视为违反培训协议,予以解除培训合同,学员自行择业。
录取学员待定向培养完成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两证),经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定岗入编手续。培训期满未取得两证者,不得办理入编手续,并视情况赔偿培训费用。
五、招聘政策咨询
(一)考务咨询电话
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卫生局:
鼓楼区卫生局:
建邺区卫生局:
栖霞区卫生局:
江宁区卫生局:
浦口区卫生局:
六合区卫生局;
溧水区卫生局:
高淳区卫生局:
玄武区卫生局:
六、招聘监督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电话:
原标题:南京市2015年全科医师定向培养社会化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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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市全科医师定向培养社会化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卫生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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