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收费标准:
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费用。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学、中医学(师承岗位) 和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于2015年6月2日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录宿松县卫生局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原报考者,可在2015年
6月4日17:30前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
7、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6月20日-21日凭缴费凭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试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8、加分事项:
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宿松县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
(二)笔试
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参与和监督。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写作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按公共基础知识得分的30%、专业知识得分的70%合成计算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30%+专业知识得分×7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
其中:8:30 —9:30 公共基础知识
9:30—11:30 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15年6月29日前在县卫生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将笔试总成绩5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设置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50分(不含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达线人员依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2015年7月3日前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县卫生局负责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县人社局、监察局参与、指导、监督。资格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前后不一致的,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如递补人员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和监督,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所有面试成绩由县卫生局及县人社局联合公告。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值为100分。若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该岗位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面试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的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
(五)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合成分数出现并列情况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B、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C、“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D、临床类及护理类(含助产)专业考生取得执业资格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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