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则均作为并列者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入总分,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
六、考核、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考核、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
(二)选岗方法:
报考同一专业类别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限选一次)。
(三)签约聘用: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2015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9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书面承诺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待遇:享受医院同类自聘人员同等待遇。
原标题:2015年枞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枞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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