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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校区门诊部聘用医师、药师招聘6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5广东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校区门诊部聘用医师、药师招聘6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4-08 10:55:52| 来源: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我院南校区门诊部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医师5名、合同药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岗位:内科医师2名、外科医师1名、口腔科医师1名、B超医师1名,药师1名。

岗位职责:临床医疗,临床药学。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聘用医师岗位: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科医学/外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B超方向)专业(本科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大型综合性医院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齐全。

2、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精神。

合同药师岗位:

1、本科学历,药学专业。

2、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精神。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应聘人员情况表》(请点击下载)寄(送)至我院人事科黄老师收,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南校区门诊部聘用医师/药师岗位”,或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南校区门诊部聘用医师/药师岗位”,附件名称按“学校+专业+姓名”命名。合则约见,资料保密,恕不退还。报到前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广州市暂住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考察

(五)人事科审批

(六)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一)一经聘用,医院就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薪酬待遇按医院的规定办理。

(三)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年假。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7楼人事科(邮编:51012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E-MAIL:

(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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