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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广东广州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考219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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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6 11:49:00| 来源:番禺区卫生局

4.现场确认要求:

(1)社会人员确认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及学位的鉴定证明(或提供办理鉴定的回执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计划生育证明(须由报考人员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在现场确认资格前三个月内出具,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考现场确认资格的截止日,下同),以及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二张(要求同报名表照片一致)。

(2)《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网上填写资料后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在一张A4纸内打印完整的报名表,不允许分页打印)。

(3)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报考人员报名考试手续并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4)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确认,不接受委托;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5)报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录用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3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期间,登录原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6、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3:1,不足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考职位。

7.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参照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按4:6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1.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安排在2015年 3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社区护士、药学、公共卫生和会计学专业,分别按专业考题;报考全科医师、口腔、检验、妇幼保健专业、医学影像、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医疗专业的人员,考同一套试题,以医学专业基础科的三基内容为主;报考中医师、针灸推拿专业的人员,考同一套试题,以中医学专业内容为主。上述考题均不提供参考资料。 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

(1)各专业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在笔试以后,具体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通过广州市番禺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门户网站()公布。

(3)如部分职位报考人员全部未能取得面试资格的,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从报考其他单位相同专业,笔试成绩合格,并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但未在原报考职位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统一调配,进行替补人员面试。

(4)面试方法

由用人单位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好录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用人单位报销。报考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考体检工作。

体检对象在参加体检前需向招考单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原件。

2.体检工作严格参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原岗位无替补人选的,可在报考其他单位而未被录用的同专业笔试合格人员当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替补人选,重新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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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建平)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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