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所申报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院网站上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范围。
面试问题:自我介绍、专业或公共知识考题。
(四)面试结果。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
(五)面试纪律。
1.进入面试考场的所有考生均入场封闭,候考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候考室。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与候考学生相互交流。
2.参加面试学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医院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五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医院将确定为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报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医院将对材料的真实性及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要求进行初审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省人社厅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审核确认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社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原标题:省医院关于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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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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