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对应届毕业生需考察在校期间的表现,对往届毕业生需考察在校和社会期间的表现,并形成考核材料。
3、确定拟聘人员
各岗位应聘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特长生(有省级证书和专业证书)、优秀大学生、凉山籍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拟聘人员。
4、签订协议书
各岗位应聘人员考核合格后,必须和考核聘用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德昌县卫生局考核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协议》等。协议中应注明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有毁约情形的,毁约方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备案及存档工作。
考核聘用工作完成后,由考核聘用工作组收集整理完善各种资料,并由参加人员签字后,分别报县人社局和考核聘用单位存档备查。
(四)政审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考核聘用单位负责政审。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政审材料;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提供政审材料。
(五)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凡考核、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考核聘用单位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6年(服务期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贰万元),6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含借调)。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或服务期未满6年就辞聘的,三年内不得再应聘德昌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核)。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核聘用各环节中需要公布的信息,在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各相关院校网站等发布。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如果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该应聘人员。
五、纪律及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聘用工作在德昌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德昌县卫生局和考核聘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德昌县卫生局
联系人:王林
监督电话:德昌县监察局 。
原标题: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昌县卫生局关于2015年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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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昌县卫生系统2015年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德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昌县卫生局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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