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考知识点丨考试8大时间节点丨考生须知丨护考练习题丨各省市准考证打印时间
距离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现在正处于关键时期,一定要稳住心态,把已经掌握的知识再看一遍,不会的知识要多多记忆,相信大家都是可以顺利通过的。今天中公医考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与护士临床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护士临床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一)
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乙类、丙类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的卫生防疫机构。
2.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各级医学会。
3.医疗事故分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惠者死亡或重度残疾。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
4.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
5.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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