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西藏公务员 > 考试信息 > 新手入门 >

公务员考试知识——报考须知进入阅读模式

公务员考试知识——报考须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12-04 15:31:49| 来源:中公教育

B.对于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的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定的,报考时予以承认。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的须由省、部级主管单位评定。

其二,职务。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其能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并颁发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报考时予以承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属聘用干部或担任一定行政职务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报考时予以承认。

(4)报考志愿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报考者填报专业相同、相近的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部门(三个选择职位)、第二志愿部门、是否服从分配。

其二,对于填第二志愿部门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不能实现,而第二志愿部门由于其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报考职位可能出现空缺时,可以允许其参加第二志愿部门的面试,继续竞争。

其三,所有填报服从分配的报考者,由于考试成绩或职位所限未能被录用,并符合"备选人员库"的人库及推荐条件的,人事部将予以推荐。

其四,有时规定,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二至三个不同职位。

B.京外报考人员

京外报考人员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部门和是否服从分配。

(5)京外报考人员的考试与录用

A.京外招考部门可根据职位的要求和待业特点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考或面向本行业的公开招考。

B.京外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考部门的要求,按照人事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考试内容,赴京参加考试或在京外考场参加考试。

C.京外报考人员经考核考核合格并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后,由人事部解决有关的进京指标问题。

(6)招考部门、录用人数及专业见招考公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西藏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1 2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