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西藏公务员 > 备考资料 > 行测 > 常识判断 >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模拟试题及解析(二)进入阅读模式

公考法律知识专题之刑法模拟试题及解析(二)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07-10-12 11:27:23| 来源:中公教育

41.【答案】A。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本案即是在我国境内犯罪,因适用属地管辖原则;题中的甲某不具有外交豁免权或其他特殊权利,故其在我国境内的犯罪行为应由我国法院管辖。

42.【答案】A。解析:选项B、C、D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甲开枪射击、将乙撞伤、使乙受轻伤并不会必然导致乙死亡的结果,甲在实施行为时也不可能预料到这样的结果。因此上述三项都不正确。选项A中,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危害到甲的生命安全,甲为自保而跳下火车,这是由乙的绑架行为直接引发的,乙对于结果的发生可以有事先的预见,故选项A正确。

43.【答案】D。解析:不作为犯,是指具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行为。不作为犯并不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任何积极的举动,而只是指行为人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积极举动。选项D显然错误。

44.【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对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件。

45.【答案】B。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

46.【答案】A。解析:刑法并未规定对于见死不救行为的调整方法。见死不救应属于社会道德调整的范畴。而根据题目的要求,“从法律角度看”则选A不选C。

47.【答案】D。解析:王某欲强迫蔡某发生性关系,但由于蔡某的反抗使得王某未能得逞,故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王某后欲杀害蔡某将蔡某撞晕,认为蔡某已经死亡,属于对自身行为后果的认识错误,选项D正确。

48.【答案】A。解析: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题目中甲的国家公务人员身份与该罪的主体要求相符,但甲对会计的报复行为并非出于会计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所致,因此排除选项C。甲对该会计并没有采用诬告陷害的手段,选项B不正确。题目中甲没有采用诬告陷害的手段,选项B不正确。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的构成与本案中甲的故意报复行为无关。选项D不正确。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题目中甲正是由于该单位会计对其受贿行为的控告对其进行报复。选项A正确。

49.【答案】C。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主体。陈某投放毒品于张某家的瓜棚,针对的仅为张某一人,因此A不符合,排除;由题干陈某“决意报复”,无法推断陈某的意图是危及张某的生命,故B项不选;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医院的误诊,陈某与其死亡的关系是间接的因果关系,故排除D,C为正确答案。

50.【答案】C。解析: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条件是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重大事故指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情况。选项C正确。
 

1 2 3 4

(责任编辑:)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