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农村信用社 > 考试题库 > 笔试 > 模拟题 >

2017年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法律常识17进入阅读模式

2017年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笔试法律常识:法律常识17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4-19 16:35:05| 来源:
农商行|农信社笔试备考的“三个小诀窍” 农信社|农商银行面试答题“四大禁忌”
农信社|农商行笔试备考“四项内容” 农村信用社招聘面试经典试题汇总
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考试备考汇总 农信社&农商银行面试礼仪篇汇总

 

2017安徽农信社招聘考试培训辅导课程

2017安徽农信社招聘公告汇总

2017安徽合肥科技农商银行报名须知

安徽农信社考试交流群:171602731

 

各位同学应该知道安徽农商行招聘根据岗位的不同考试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些许关于安徽农商行招聘考试法律岗的资料。内容不多但是都是法律的一些基础知识,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出租人把出租房抵押出去,原租房合同有效吗?

有效。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出租人也可以继续收取租金。一旦出租人不能偿还债务,而将房屋变卖或者拍卖了,承租人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继续住在房子里。

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的,合同还有效吗?

有效。在本情景中,虽然承租人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租赁的房屋,但是因为承租人是与家人一起居住的,所以,承租人死亡后,其他一起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

3.承租人死亡后,未和他一起居住的家人可以搬入出租房屋吗?

承租人死亡,如果该承租人的家人并没有和他共同居住,原租赁合同就失效了。在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未在一起居住的家人无权擅自搬入出租房屋。

4.如果是出租人死亡,合同还有效吗?出租人的家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死亡并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当出租人的继承人继承房屋时,继承人就自动成为新的产权人,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家人无权收回房屋。

5.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吗?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房屋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继续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安徽农商银行招聘笔试备考法律常识500道汇总<<<

 

农信社备考神器

银行农信社刷题APP

 

 

中公农信社提示您,获取农村信用社招考信息,笔试、面试资料可进入农村信用社招聘网,更多疑问欢迎点击加入2017年农信社考试交流群,关注农信社招聘考试微信:xyszpks

2017年农村信用社招聘网校辅导课程

(责任编辑:lxmoffcn)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