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疆公务员 > 备考资料 > 法律专业知识 >

2018新疆公务员考试: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进入阅读模式

2018新疆公务员考试: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02-27 15:31:53| 来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比,复议相当于找家长,诉讼相当于找老师,所以找行政复议机关实质上就是找被申请人的家长、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考点,特别是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更是事业单位的考试的重中之重,关于行政复议机关在此做一汇总,希望对大家的考试能有所帮助。

(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这类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两类,从而出现选择 管辖。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由申请人进行选择。

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机关确定,不完全适用上述规则。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的,需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等,实行的是中央垂直 管理。

(二)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上一级地方人 民政府是行政复议机关。

(三)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

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如果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 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 14 条的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上述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 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得对国务院的最终裁决提 起行政诉讼。

(四)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

1.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 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2.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 级地方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由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时,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 复议机关。

5.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由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 一级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

牛刀小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衡水市景县国土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下列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衡水市人民政府

B.衡水市国土局

C景县人民政府

D.河北省人民政府

答案:BC

中公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这类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两类,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由申请人进行选择。所以对景县国土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景县人民政府或者衡水市国土局申请复议。故本题答案选BC。

2.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

A.必须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必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不得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D.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D

中公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关这类行政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两类,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由申请人进行选择。故本题答案为D。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是:

A.国务院

B.国务院相关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C

中公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的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该具体 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故本题答案为C。

 

(责任编辑:zgsydw_qifei)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