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中对《监狱基础知识》部分测查内容的规定是:
1、政治理论常识
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2、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职业常识
人民警察机关及警察的种类、人民警察的性质和任务、人民警察的职权、职责、义务、警务保障、警衔管理、警用装备的管制、执法监督、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录用、考核、奖励、纪律、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辞职、退休等有关规定、党的纪律处分。
4、业务常识
我国监狱管理体制、监狱工作的方针、基本政策、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和内容、罪犯教育基本原则、方法。
5、技能常识
监狱公文写作、监狱机关应用文书、监狱工作口语技巧、监狱人民警察身体素质的基本内容、监狱人民警察的体能要求。
中公解读:大纲中对《监狱基础知识》部分测查内容的规定中,对其中的政治理论常识部分,考生不仅需要了解具体概念和内容,掌握其基本观点和看法,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其内在的各种联系,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仅要掌握所有知识点,更重要的是有将其串联起来的能力,例如每个具体问题都会有不同的哲学解释,每个哲学解释有可以对应许多具体问题,考生可在复习过程中有意识地多多练习,多看辅导教材和模拟卷中的习题解析,了解正确的阶梯思路和适合的措辞用语,以达到考试要求。
大纲对法律常识部分的规定中,其考察范围除了宪法、民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外,还包括了与考生报考职位息息相关的部门法,如监狱法、警察法、国家赔偿法和保守国家秘密法。考试所注重的不仅是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情况,毕竟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只是固定的死知识,只能考察学生的记忆力,更主要的是本次考试还要考察考生对知识的分析判断能力,它不仅要求应试者要能记能背这些知识,还要能理解这些知识,掌握其主体脉络和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能够灵活运用这些知识来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对职业常识、业务常识和技能常识的考察是对应试者是否胜任所报考职位的具体检验方式,与考生的专业素质关系紧密,考生复习时要认真学习相关专业教材,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规章制度有所了解。对监狱公文写作、监狱机关应用文书、监狱工作口语技巧等专业性较强的考点,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多研究相关范文,明确其与普通公文的区别,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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