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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高频考点梳理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9-02-21 09:30:13| 来源:中公教育 刘伟

进入2019年,各省公务员考试陆续拉开帷幕,各位备考的小伙伴们是否已经着手备考了呢,那么剩下的时间里该如何复习呢?中公教育今天根据历年的试题分析一下常识判断的高频考点,希望能在接下来的备考中帮到各位小伙伴。

行测常识判断部分逐渐以科技历史人文和法律的考察为主,其余科目相对较少。2019年备考可以着重把握行政法、民法、宪法等知识,科技人文需要不断积累,历史地理的知识相对比较固定,只需要熟记即可。接下来中公教育对这三部分的高频考点进行梳理。

一、法律

(一)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

根据行政处罚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声誉罚、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警告属于声誉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财产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属于行为能力罚;行政拘留属于人身罚。

?题1.某企业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屡教不改,被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行政处罚的种类,这属于:

A.行为罚

B.财产罚

C.声誉罚

D.人身罚

1.【答案】A。中公解析: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经营,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为罚。故本题答案选A。

(二)宪法——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题2.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修正案》中加入了监察委员会的相关内容,下列对于监察委理解不正确的是:

A.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共四级

B.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

C.监察委主任没有任期限制

D.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2.【答案】C。中公解析: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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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eshi_n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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