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测 > 常识判断 >

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蒙题大法”进入阅读模式

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蒙题大法”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2-02 09:27:03| 来源:中公教育 王丹青

第三,绝对相对法。

在常识判断的选项中,特别是涉及一些法律题目的时候,有一些选项的说法太绝对,例如出现“必须”“禁止”“所有”“只有”等词语,一般情况下该说法错误。而相反如果出现“可以”“一般”“可能”“正常情况下”等词语,一般情况下可以初步判断为正确选项。

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社区矫正不适用于犯罪分子

B.给予外国政府官员财物可能构成犯罪

C.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应当减免处罚

D.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应判处死刑

中公解析:A项“不适用”、C项“应当”与D项“不应当”的说法都太绝对,所以说法错误。而B选项“可能”说法不绝对,因而当选。

例2:下列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法定的会议形式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

B.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C.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此,由行政机关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D.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公解析:B项的“各级...都”,C项的“全部”,都是太绝对的选项,一般为错误选项,因而可以排除。对于A项和D项就需要有基本的常识了。我们都知道犯罪的人是不能报考公务员的,而公务员被判处刑罚就可以说明公务员犯罪了,因而会被给予开除处分。所以D选项说法正确。

要知道,常识判断作为行测考试的题型,本质上还是在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及素质。考生不要被常识判断的专业知识外表所迷惑,一定要静下心来,联系实际和利用生活常识,选出正确选项。中公教育相信考生如果能将这三个方法熟练掌握,一定能使常识判断部分得到令人满意的分数。

更多行测相关高分备考技巧 请参考中公教育行测网

1 2

(责任编辑:mjcb_wangbb)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