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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河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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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14:35:34| 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8月26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级别、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各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初审,初审通过后到所属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审查,然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公安消防支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版大厦二楼)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级别、分专业汇总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到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技术处(金水区玉凤路与福元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初审,初审通

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50米出版大厦二楼)进行资格终审,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于8月29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9月2日前将《汇总审批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精神,暂定客观题每人每科收费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费69元(均含上缴国家费用)。

网上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

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9月8日9:00至9月12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6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事宜,可与中国消防协会发行部联系。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各考试管理机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各报考单位汇总填写《汇总审批表》时,应填写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网上报名序号,并将免一科与考全科的新考生分别汇总(老考生无需汇总)。

(四)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两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全省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八)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安厅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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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an0923)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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