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选调生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行政处罚之简易程序进入阅读模式

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行政处罚之简易程序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12-25 19:21:41| 来源: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网 朱曾燕

【导语】:在选调生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目前四川选调生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大量公共基础知识、选调生模拟试题资料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选调生公基 选调生考试QQ群 | 微信公众号:xdsoffcn

选调生公基 各省选调生公告汇总

很多同学在学习行政法的时候总是认为这部分知识点非常难理解,不知道如何去掌握它,其实行政法所调整的对象一方是官,另一方为民,当官和民之间的地位不平等时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就是行政法律关系。其中两者地位不平等,主要表现为官管民,那这个时候当民一方不服,认为官侵犯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则民可告官。其中官管民,主要通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那今天就给大家梳理一下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中的简易程序,主要从简易程序的概念、条件等方面去整理相关考点,希望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去掌握这一部分的内容!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处理较轻违法行为、处以较轻的行政处罚时应遵守的比较 简单的行政处罚程序。

二、简易程序的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主要是指当案件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时。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文规定,而且如何处罚也要有明文规定,否则不能适用。

3.限于特定的行政处罚种类

只有对公民给予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超出限额罚款或者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只能按一般程序办理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三、简易程序的内容

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3.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4.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或者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应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6.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其所属行政机关备案。当事人对以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马莉娟)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