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选调生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选调生公基科技常识:人类传染病知识点剖析进入阅读模式

选调生公基科技常识:人类传染病知识点剖析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3-13 10:34:42| 来源: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网

【导语】:在选调生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目前广西选调生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大量公共基础知识、选调生模拟试题资料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选调生公基 选调生考试QQ群 | 微信公众号:xdsoffcn

选调生公基 2020各省选调生公告汇总

自从有人类以来,人们就受到各种传染病的困扰,可以说人类发展史也是人类与传染病作斗争的历史。历史上辉煌一时的古罗马文明、玛雅文明等都毁于瘟疫或于瘟疫有直接关系。下面来一起看下人类传染病相关知识点的总结。

一、人类传染病知识点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规定:法定传染病分三类,共39种。甲类:2种,2小时上报。乙类:26种,24小时上报。丙类:11种,24小时上报。

1.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2.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3.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2019新型冠状病毒

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是目前已知的第7种冠状病毒。其余6种分别是HCoV-229E、HCoV-OC43、HCoV-NL63、HCoV-HKU1、SARS-CoV(引发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和MERS-CoV(引发中东呼吸综合征)。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持续开展流感及相关疾病监测,发现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均诊断为病毒性肺炎/肺部感染。人感染了冠状病毒后常见体征有呼吸道症状、发热、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等。在较严重病例中,感染可导致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肾衰竭,甚至死亡。

二、经典试题

1.下列关于传染病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中国目前的法定传染病有甲、乙、丙3类,共39种。

B.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因其易传播性,被纳入甲类传染病范畴。

C.有些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D.空气传播、水源传播、土壤传播都是传染病可能的传播方式。

【中公解析】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规定:法定传染病分三类,共39种,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主要的传播途径是呼吸道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气溶胶和粪—口等传播途径尚待进一步明确。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显示,病例多可以追踪到与确诊的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的情况。故本题答案选B。

相关推荐

选调生公基科技常识:“病毒”

选调生公基科技常识:新冠病毒家庭防疫之我见 

选调生公基科技常识:从新冠疫情,看疾病传播

热门推荐>>>历年全国各省选调生考试公告汇总

选调生访问中公福建选调生考试网查看更多选调生考试信息

想了解更多选调生公告信息,可查看各省北京选调生考试时间|黑龙江选调生报考指导为选调生备考做好充分准备

(责任编辑:lwj)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