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选调生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大量公共基础知识、公基备考资料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选调生考试。
在学习法律关系时,我们知道了恋爱关系是社会关系,夫妻关系是法律关系,那么夫妻法律关系是如何产生的呢?就是进行婚姻登记,这个行为就是我们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在福建事业单位中曾经有涉及到,还是非常具有可考性的,那么法律事实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又是怎么样来考查的呢?
一、概念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二、分类
法律事实根据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以划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内容发生法律效果为目的的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合同、代理行为、处分权利行为(交付,登记,抛弃)、婚姻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在开始例子中提到婚姻登记就是一个典型的法律行为,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先占、创作发明、侵权违约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选调生考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3日 -17日 | |
| 2月21日 -24日 | |
| 详见公告 | |
| 2月08日 -11日 | |
| 2月08日 -10日 |
01-29
01-28
01-27
01-26
01-25
01-24
02-07
02-07
01-31
01-31
01-31
01-31
02-08
02-08
02-07
01-29
01-29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