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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2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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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17:45:21| 来源: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泰州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20日。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初定于2019年3月初在泰州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参加面试人选往返交通费给予补贴。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和男女性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

(六)公示。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泰州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拟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2019年8月,拟选聘人员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一)选聘人员作为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养管理。

(二)选聘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事业人员确定,同时给予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三)对选聘人员实行为期两年的集中培养。第一年安排到市级机关综合部门进行见习锻炼。第二年安排到重点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进行轮岗锻炼。

集中培养期内,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安排在泰州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集中培养期满后,根据本人特长和专业背景,结合各地各单位需求进行定岗分配,其中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职务。

(四)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聘用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专项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任职定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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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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