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到雄安新区
由雄安新区在预先征集的备选职位中,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结合选调生个人意愿,统筹分配到所辖雄县、容城、安新三县相应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跟踪培养有关政策参照选调到各市的选调生执行。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24时。
报名人员从北京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9年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人选情况表》(以下简称《人选情况表》,见附件2)。
每人可以填报2个省直机关志愿(区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见附件3)、1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志愿(见附件4)和1个雄安新区志愿(见附件5);也可直接填报各市和雄安新区志愿。
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和《人选情况表》,请于2018年12月24日2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专用电子邮箱,并等待邮件回复确认,或拨打河北省招录选调生工作电话确认或)。河北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及时反馈考生。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含照片),经院系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216室,李老师)。同时,将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JPG格式)、《人选情况表》电子版发就业中心邮箱()。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填报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布。省委组织部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省直机关和雄安新区定向招录,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竞争比例达不到1:5时,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定向招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报考省直机关选调生职位、经面试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但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意愿调剂到有关市或省直机关空缺职位。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将反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在北京市进行。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签订就业协议。
考察、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录用
河北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录用名单,于2019年7月中下旬统一组织培训后送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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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3日 -17日 | |
| 2月21日 -24日 | |
| 详见公告 | |
| 2月08日 -11日 | |
| 2月08日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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