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面试。由省级选调机关和各市委组织部自行组织,拟于2019年1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合格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选调后续环节。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选调机关可视情进行递补。
7、初定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二轮双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首轮排名:省级机关和各市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计划职位的拟选调人选。
二轮双选: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列入计划职位拟选调人选的考生,可参加与选调机关的双向洽谈会,并填报一个增补志愿。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2个副省级市,从报考本机关或本市的人员中进行增补;其他9个市,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增补。即:省级机关和杭州市、宁波市增补人选,仅从已报考本机关和本市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增补,不得从报考其他市的考生中增补。其他9个市的增补人选,可以从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中增补。
洽谈成功后,确定为增补拟选调人选,进入选调后续环节。
考生同时入围计划职位和增补职位的,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前,按计划职位优先选调。
8、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由选调机关组织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拟选调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选调机关可按面试入围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选调机关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在校期间的德才表现、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
9、公示录用。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同时送相关选调高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公务员录用的,选调机关与拟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同时约定5年内不得调动到省外工作(中组部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开遴选除外)。拟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10、试用期及任职定级。选调生录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录用。
11、基层锻炼。基层锻炼一般安排在录用后或试用期结束后,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职责,符合条件的也可兼任“第一书记”或农村工作指导员。
基层锻炼期间,选调生的行政关系在原派出单位不变,组织关系转入接受单位;日常管理由派出单位、接受单位共同管理,以接受单位为主;享受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基层锻炼期满,返回派出单位工作。本人志愿在基层成长的,经商当地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同意,可转任当地工作,保留选调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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