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选调生行测考试中,梳理行测的知识点、重点难点尤为重要。为此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选调生考试行测辅导、行测备考等辅导资料,助您高效备战选调生行测考试。
选调生考试QQ群658970981 | 微信公众号:xdsoffcn | 选调生公开课预约
2018各省选调生公告汇总 | 重要时间节点 | 选调生报考百科指南
定义判断在许多公职类考试都会出现,会给我们一些各个领域的专业定义,通常会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领域。我们每位考生不可能精通每个专业,所以也不用担心考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该怎么办的问题。这里主要考察的就是大家在短时间内对于信息的迅速获取和理解能力,因此在短时间内掌握一个定义的关键信息是解题的要点。
中公教育给大家介绍一个对于题干的分析角度——划分题干中的主体成分,所谓主体是指定义中行为的发起方,“主体”是比较容易被忽略的关键信息,可能是由于主体通常出现在定义前面,读过没有比较深的印象。下面中公教育通过例题带大家认识一下“主体”及其对解题的重要性。
【例1】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争议
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进行的活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属于法院调解的是:
A.两家因一件小事发生纠纷,打起了漫长的官司,花费巨大,后都感到不值得,
于是私下和解后纷纷撤诉
B.两夫妻一方提出要离婚,另一方则拿不定主意,后法院审判员在对他们讲明是
非的基础上使他们又和好如初
C.两姐妹合开一家理发馆,后因分红问题发生纠纷,但在她们即将闹上法庭的时
候,终于达成谅解
D.某地区林业机关与农业机关岗权限交叉产生冲突,告之法庭,后在上级机关的
调解下达成协议并撤诉
【中公解析】本定义就是典型适合从核心成分的角度分析理解定义,“法院调解”主体是“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行为是“自愿就争议进行”,达成的结果是“解决纠纷”。接下来就根据对于核心成分的划分来分析选项。选项A中的行为是私下和解,排除;选项C还未上法庭;选项D主体是上级机关,与定义不符排除;选项B符合定义当选。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选调生考试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选调生考试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21日 -28日 | |
| 2月17日 -3月11日 | |
| 3月01日 -05日 | |
| 2月17日 -23日 | |
| 2月16日 -18日 |
02-18
02-18
02-18
02-18
02-17
02-17
02-19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8
02-17
02-17
02-16
02-16